“嘿嘿,那还不是因为,跟着这家伙,能有仗可以打么!”
胭脂嘿嘿笑了两声。
“好了,我们还得跟着他呢。胭脂,走了。”
熙说着,从楼上直接跳了下来。
在呼呼的风声中,胭脂更速度的飞了下来,浮现在她的面前。
然后,胭脂的身体不断膨胀,遇风则长,很快变成了一个桌子大小的巨型化妆盒。
“走喽!”
胭脂发出一声尖锐的嘶鸣,接着高速飞了起来,追着秦朝的摩托车,扬长而去。
“老大,你看我新买这本田,咋样!”
“不错不错,声音听起来很不错。”一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男人,听着自己小弟的摩托马达声,然后道。
东川市西郊的郭公山盘山公路上,一群暴走族聚集在这里。
这些人都是飙车党,而且各个喜欢开摩托车,比开车还危险。
车子要是撞了,弹出个安全气囊啥的,还能保住个小命。
但摩托车速度快,这撞了,人都能飞出去个几十米的。
曾经这群暴走族的老大,就是个摩托车赛车高手。
当年他飚车达到了一种非人的地步。据说,他开车,不戴眼镜,从来都是眼泪横流的。
他骑车简直就是个神话,整个北方都没有比他在强悍的对手了。
后来这厮越来越猖狂,有一次他开摩托,非要和火车比一比。
暴走族这些人一寻思,老大想和火车飚速,那就整吧。这些人,全都是追求极限的家伙。如果老大真的赢了火车,那也是暴走族的光荣。
但是火车道旁边的路况,也不适合直接飚速。
因此,一个聪明的暴走族,就想了个方法。
他说,火车的速度是多少多少,摩托车的起速是多少多少。
所以,他们设置了一个方法,就是在让那位老大,在火车来的一瞬间,迅速从车轨上飞驰过去。
这样,也等于赢了火车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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