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这个问題,娜娜茜从來沒想到过。
她从小生活在部落当中,父母对她宠爱有加。
追求她的天鹅族男子,也不在少数。
和其他的兽族不同。
比斯特的三大贵族,天鹅,孔雀,还有鹰族的男子,也和人类的差距不大。
不像其他的兽族男子,进化的还不完全,顶着一个兽头可哪跑。
三大贵族的男子也都是非常帅气的,但对于那些男人,娜娜茜从來都沒什么感觉。
偏偏是这么一个小小的霍曼人,让娜娜茜感觉到了温暖。
她觉得,自己可以为他牺牲这条姓命。
也要为此守护住这一点点的温暖啊。
如果沒有了他,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。
以后也将是行尸走肉一般,毫无价值。
为他而死,又有何妨呢。
若是兽神愿意眷顾自己,让自己化作他的守护神,一直守护在他的身边,不也是挺好的么。
娜娜茜用自己的斗气充斥在翅膀之中,就这样割开了她颈部的动脉。
本來以为就会这样死去,但沒想到,一种清凉的感觉包裹着自己的脖子。
渐渐不清晰的意识,也竟然缓缓恢复起來。
莫非自己已经死掉了,真的成为守护神了吗。
娜娜茜茫然地睁开眼睛,发现一道蓝光在自己的脖子上转來转去,治愈着自己的伤势。
而她最爱的弟弟,就站在那里,面对着对面黑压压的一片奴隶军。
“这个女人还真是愚蠢,为了一个霍曼人,牺牲了自己高贵的生命。”
那伊维特忍不住撇撇嘴巴,轻蔑地说道。
拿到治愈的蓝光,除了秦朝和娜娜茜,其他人谁都看不到。
伊维特还以为娜娜茜死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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