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得不说,官员和民众的思路,那是不一样的,大家都觉得解气的事情,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事情,居然硬生生地被人看出,是不符合“精神文明建设”的。
不过这也正常了,毕竟大家的屁股坐的位置不同,类似的事情,可能引发友邦的惊诧,从而给国家形象带来负面影响。
当然,能不能造成负面形象、能造成多少负面形象,那不太好说,要说这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,但是领导们不这么看,他们想的是——一旦因此发生点事情,他们是要背责任的,而官场中的谨小慎微,是必须的。
像天南电视台的领导,也是这么认为的,如若不然,这种新闻上一台是没问题的,六百万的金额不算小了,虽然上一台很勉强,关键是在于其深远意义。
这是天南高科技发展的成果,是民智开启,紧跟世界时代潮流的行为,是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——当然,将别家的知识产权保护过来,也是保护不是?
就冲着这几点,其深远意义再怎么评价都不为过,而且国内还没有报道过类似的例子,也算是填补了国内空白——要知道,这可是把燕京、上海、深圳等高科技企业众多的一干城市,都甩在了后面。
然而非常遗憾的是,就是那句话,你想谈“跟国际接轨”了?对不起,人家跟你强调的是中国国情,掌握话语权的意义,便在于此。
省台将这个新闻放在了经济频道,这很正常,但是《天南商报》将此事登上头版,那就不合适——虽然这是实实在在的商业案例,符合商报的主旨。
前不久,宣教部就有人反应过,说商报报道巴黎的负面形象,是没有大局感,是不利于团结的,消息反馈到了马勉这里,甚至陈太忠都跟自己的领导拍了桌子。
争吵的结果,就是啥结果都没有,而此事并不是多么严重的政治事件,所以,刘晓莉隔个两三天就发一篇类似的稿子,宣教部也没办法叫真。
事实上,到了现在,商报刘记者的《巴黎印象记》,已经在众多读者中小有名气了——毕竟在普通老百姓中,没去过巴黎的占绝大多数,而且这是连篇累牍地报道巴黎的负面形象,这国内媒体中,简直是奇事一桩。
所以这报道的名声,已经超出了商报固有的读者群体范畴,更有人传言,说那刘姓记者是被某个法国男人玩弄之后,没跟着出了国,才会有如此大的怨念……
说好说不好的都有,但是大家都承认,看了这报道是开了眼界了,这个栏目隐隐地成为了商报一个知名栏目了,更还有那打算涉足国外旅游业的人专程上门,想了解刘记者对巴黎前景的看法。
由于文明办的陈主任坚决地护着,部里的人也没办法再拿此事做文章,可是今天这个关于抢注的报道,不是出于刘晓莉之手,而是一个新人郑红发的。
你们抢新闻,不要这么不择手段好不好?宣教部的人就有点恼火,又打了电话过去,这件事儿是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,有悖于中国传统美德的,你们怎么……就敢发了?
他要是用别的借口呵斥,小郑还真就忍了——她腰板原本就没多硬,而且刘老师给她这么好的一个素材,也是关心和带挈之意,她不能遇到点事儿,就拿刘姐当挡箭牌。
但是说到精神文明建设,她还真是不怕,刘晓莉在天南商报的崛起经过,已经成为了传说,报社里是个人就知道,刘记者是得了陈太忠的青睐和大力支持。
而眼下的陈太忠,正是省文明办的主任,于是小郑记者就很明白地回答,“这个素材是刘晓莉刘老师提供给我的,文明办的陈主任审核过,说是没问题。”
又跟陈太忠有关?这边还真的挺郁闷,不过陈主任最近抓精神文明建设,很是出了点风头,部里也多有耳闻,所以这边又将电话打到了文明办。
打电话的人会说话,他不说是告状,就说是有这么一篇报道,我们感觉不太符合精神文明建设,但是那边说,陈主任审过这个稿子,我们就是想了解一下,那些人不是打着陈主任的旗号乱来吧?
这话还是比较婉转的,但是在省级机关里,类似的陈述方式,已经属于明白无误的告状行为了,马勉自然听得出来,于是哼一声表示——这个事儿我知道了,等我有时间了,找小陈了解一下情况再说。
他这个表态虽然不无拖延的味道,但是也将护短之意表示了出来,在我了解情况之前,你们最好不要乱来哦。
当然,在副厅的马主任眼里,这点小事也不值得一提,这种庇护都不敢做的,那还是个领导吗?不过,当他看到小陈支支吾吾,死活不想就稽查办的成立再出点力的时候,就决定挤兑他一下:小陈,你这么偷歼耍滑的,对得起马主任对你的支持吗?
陈太忠听到这话,真的是退无可退了,只得苦笑一声,点点头应承了下来,但是他对谁这么蛋疼地又去找商报麻烦,表示出了一丝丝的好奇,“这是谁啊,总针对商报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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