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个位于大陆中部的小国家里面,辛辛苦苦耕种着自己的一块巴掌大的土地。
每天顶着烈日,面朝黄土北朝天,汗珠子掉地上摔成八掰子,累的如牛如马一般。而且为了节约粮食,每天只吃两顿饭。
纵然如此,一年到头,也赚不了多少,只能勉强混一个温饱而己。
但就是这样,自耕农哈尔斯却过的极为充实。起五更爬半夜的,躬身耕种,除草施肥,没事儿的时候,就背着个筐子四下溜达,到处捡马粪,以便回头施在地里面。
为了这片贫瘠的庄稼地,他几乎刻薄算计到了骨子里面,甚至于咬牙切齿,挥汗如雨的赶上三五里地,就为了能把屁放进自己的地里。给地里的庄稼增加一丁点儿的养料。
因为,比起村庄中的其他人,他也是幸运的——因为他拥有这片小小的土地。
这个贵族遍地走,地主多如狗的封建末期,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已经如恶狼一般显露出冷酷残忍的利齿。每每当它张开大口,都会留下一片的尸山血海。
他能拥有这片土地,而没有被旁边围伺的恶狼给吞掉,得益于他的一位祖先。一名他曾经当过小军官的祖上。
当年,小军官和其他的小人物一样,为了出人头地,浴血沙场,斩杀无数,又在一次如山倒的兵败当中机缘巧合的救了当时统帅,这终于换来了祖坟上冒出青烟,最后得了这片土地。
虽然这土地贫瘠,疯狂飞长的野草到了这里也是无精打采,发育不良。但是这却足以让哈尔斯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优越感。
而更让哈尔斯在这个保守,沉闷,似乎一万年不变的小村中受人尊敬,是因为他上过几天学,能写几个字。
偶尔他还能拿到本地贵族老爷的什么报纸,每到这个时候就是哈尔斯最光彩的时候,他会在村子中心,大声宣读这一份早已过期好几天的报纸,向那些和呆头鹅一样的佃农,解释这个世界上发生过的大事。
虽然那些佃农们如听天书一般,只有眼睛偶尔的间或一轮,才能证明他们是一个活物。到是他们每每谈起隔壁老母猪的时候,一个个全都眉飞色舞。唾沫横飞。
世界大事对于他们来说,太过遥远。以至于产生了一种超脱的隔离感。让这些被生活折磨的疲惫不堪的人们感到麻木。
不过哈尔斯却还是可以从那些人敬畏的目光当中,得到满足。
那些佃农们虽然并不了解,那些世界大事对他们有什么用处,但是却清楚的知道哈尔斯和贵族老爷们一样,了解一些只有贵族老爷们才知道的消息。
这一些时日,哈尔斯尤为感到满足。
因为报纸上的消息渐渐多了许多,虽然报纸很多的版面上还是登着那些个‘老军医,治花柳,治梅毒,割包皮,手到病除,随治随走‘之类很不和谐的广告,但是主要的新闻版面上的各种贵族私奔,决斗、绯闻等风花月雪的新闻少了很多,多了许多信息量很大的严肃性报道。
比如说最近这两天,听说魔族又打过来了。
贵族老爷们人心惶惶,就连居住在王城的国王老爷好像也在害怕,都准备逃跑。
哈尔斯知道魔族是什么东西,镇上的牧师每隔几天就会下来布道,读读《神典》上的故事。
虽然按照教廷的宗教裁判所子民福音宣传指导部的要求,所有故事一定要保持舆论正确导向性,因此上,魔族,不死族等等黑暗邪恶的种族最终都会被光明神所消灭。
但是为了从侧面突出光明神的强大,所以他们的对黑暗一族设定的时候,对于他们黑暗的特质,也下了很多的功夫。
因此上,通过那种种的宣传,老百姓都知道,光明神确实是很牛叉很牛叉很牛叉的,教廷也确实是很牛叉很牛叉。但是魔族做为人类的死敌,他们虽然屡屡失败,但是却也不是打酱油吃干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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